第三章

作者:[英]乔纳森·斯威夫特 著 发布时间:2019-09-12 10:59:06 字数:25501
  有人欲控告作者犯了叛国罪——他得到消息,逃往布雷夫斯克岛——他在那儿受到欢迎。

  在叙述我离开这个王国的情形之前,我似乎应该把一桩两个月来一直针对我进行的阴谋告诉读者。当时,我对朝廷里的事情还是不太熟悉,我身份低微,也没有知道宫廷之事的资格。我曾听说、也曾在书本里读到过不少关于君王和大臣们的性格描述,但我却万万没有想到,在这样一个遥远的国度里,君王和重臣也那样可怕,我本来还当这个国家所奉行的政治原则能不同于欧洲国家呢。

  当时我正准备去朝见布雷夫斯克皇帝,忽然一位朝廷要人(某次他曾极大地触怒了皇帝陛下,我帮过他的大忙)夜里坐着暖轿悄悄来到了我的住处,不通报姓名就要求见我。他打发了轿夫,我将他连人带轿一齐放进上衣口袋,然后吩咐心腹仆人,再有人来就说我身体不适已经睡了。闩上大门后,我把轿子放在桌上,照例在桌边坐下。彼此寒暄过后,我见他面容愁苦,就询问原因。他表示让我耐心听完他的话,因为这事关系到我的生命和名誉。他一走,我立即用笔记下了他的话,大意如此:

  “你知道么,”他说,“为了你的事,国务会议的几个委员会最近召开了一次秘会,皇帝两天前做出了最后的决定。

  “你应当明白,从你初来这里起,斯开瑞什·博尔戈兰姆(现任“葛尔贝”,意思就是海军大将)就与你为敌。他为什么仇恨你我弄不清,但自从你打败布雷夫斯克立下奇功后,他就更恨你了,因为这把他这个海军大将比得黯然失色。他和财政大臣福林纳浦(人尽皆知他因为夫人的事对你怀恨在心)狼狈为奸,串通陆军大将利姆托克、侍卫大臣拉尔孔,以及大法官巴尔墨夫,联名起草了一份弹劾书,以叛国罪和其它重大罪行指控你。”

  这段开场白几度令我忍不住要打断他,因为我明白自己有功无过,可他请求我先别插话,接着说:

  “为报答你对我的恩情,我想方设法冒着杀头之祸打探到事情的始末,并弄来了一份弹劾书的副本。

  “对昆布斯·弗雷斯特林(巨人山)的弹劾书

  第一条:吾皇陛下卡琳·德法·布鲁恩在位时曾制定法令:凡在皇宫范围内小便者,一律处以严重叛国罪。当事人昆布斯·弗雷斯特林借口扑救皇后殿下寝宫火灾,公然违反该法令,竟以尿灭火,并伴有擅入皇宫内院之举,实属居心不良、罪大恶极。当事人不仅违犯该项法令,并有越职擅权之举动等等。

  第二条:当事人昆布斯·弗雷斯特林完成俘获押送布雷夫斯克皇家舰队至吾皇家港口之任务后,吾皇陛下又命其继续夺取布国的残余船只,将该帝国削降为省,任命一总督统治,逃亡该国的大端派,及该国死守大端派邪说者,一律斩尽杀绝。弗雷斯特林却以不愿违心摧毁一个无辜国家的自由与生灵为狡猾借口,对吾至高无上的皇帝陛下的旨意阳奉阴违,假仁假义的要求取消执行此项任务。

  第三条:布国使臣来吾朝求和时,明知此乃与吾皇陛下公然为敌、公开宣战的敌国使臣,伪善之徒弗雷斯特林却胆敢公然帮助、教唆、慰问并款待来使。

  第四条:仅取得吾皇陛下的口头允许,当事人昆布斯·弗雷斯特林就准备前往布国,放弃履行良民之职。以此口头允诺为借口,该当事人背信弃义,意欲前往帮助并教唆布国皇帝,该国皇帝最近还跟吾皇陛下为敌,并公然向陛下宣战,此事已在前项中提及。

  “还有些别的条文,不过最重要的几条我已经大致念给你听了。

  “应当承认,皇帝在针对这宗弹劾案的几次辩论中,多次表现出了他的宽宏大量,他一再强调你所立下的功勋,想为你竭力减轻罪行。但财政大臣和海军大将执意要置你于死地,他们预备趁夜火烧你的住所,让你落个极其痛苦而且不体面的死法。陆军大将提出率两万士兵,用毒箭射你的手和脸。他们还计划秘密地命令你的几个仆人,让他们在你的衬衣上和被单上洒上毒汁,你会很快自己抓破皮肉,极惨痛地死掉,这主意陆军大将也觉得不赖。连日来大多数人都在反对你,但皇帝还在尽量努力为你保命,最后好歹说服了大臣们。

  “皇帝还问内务大臣瑞尔德里沙怎么看这件事,他一向自认为是你忠实的朋友,并且也遵照旨意发表了意见。从他的意见看来,你喜欢他还是有道理的。他说你固然罪行重大,但尚存可宽恕之余地,而宽恕乃一个君王最值得称道的美德,陛下在这方面更是举世闻名。他说或许尊敬的阁员们会认为他对你有所偏袒,毕竟众所周知他和你是好友,但他仍要遵照旨意坦率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倘若皇帝保持慈悲为怀,考虑到你的功绩,一定会愿意饶你一命,下令只弄瞎你的两只眼睛就行了。他说依己愚见,这种解决办法可谓相当公正,举世都会交口称颂皇帝的仁慈,有幸为皇帝效劳的阁员们也会赢得办事公正的美名。至于你,虽然失去了双眼,但不会影响体力,以后仍然可以为皇帝效劳,另外双眼看不到危险,反倒可以增加你的勇气,当初你夺取敌国战舰时所遭遇的最大困境不就是害怕眼睛被射瞎吗?以后你依靠大臣们的眼睛就足够了,就连伟大的君王也不过如此。

  “然而全体阁员坚决反对这个建议。海军大将博尔戈兰姆忍不住怒气冲冲地站起来,说内务大臣竟敢主张保全一个叛国者的性命,这让人诧异,若从政治的角度考虑,你的功劳只能加重你的罪过:你既然能撒尿扑灭皇后寝宫的大火(他提起时惊骇不已),那么同样的,下次你就可能带来淹没整座皇宫的洪涝灾害;你既然有力气将敌人的舰队拖来,那么你一不称心,同样可以将舰队再弄回去;他还理直气壮的认定,你骨子里是个大端派,叛逆总是始于内心再付诸行动——因此他指控你是叛徒,并坚持将你处死。

  “财政大臣也认为如此,他指出:皇室为维持你的生活开支巨大,财政已非常窘迫,坚持不了多久就养不起你了。刚才内务大臣为徇私情,提出把你眼睛弄瞎,这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酿更大的灾难。因为经验告诉我们,把某些家禽弄瞎后,它们会食量大增,快速发胖。神圣的皇帝和阁员们就是你的审判官,凭他们自己的良心,他们完全可以认为你有罪,而这就是把你处死最充分的理由,根本不用拿出什么法律规定的正式证据。

  “不过皇帝陛下坚决不赞成处死你,他仁慈地说,既然阁员们嫌弄瞎你眼睛的处罚太轻,那么以后还可以增加其它刑罚嘛。这时你的朋友内务大臣谦恭地要求再次发言,以答复财政大臣的反对。他说,陛下为了维持你的生活耗资巨大,既然阁下全权处理皇帝的财政,不妨逐渐减少你的定量,那么这个问题就很容易解决了。而你吃不饱,就会消瘦昏厥、食不知味,结果不出几个月你就会枯萎而死,到那时你的体重已大减,尸体腐烂的臭气的危险就会降低。你一死就派五六千个老百姓花两三天时间从你身上割肉,用货车运走远远地埋掉,以免传染瘟疫,只留下你的骨架,作为纪念、供人瞻仰。

  “这样,亏得内务大臣对你的伟大友谊,问题才得以折衷的解决。陛下命令严格保密将你逐渐饿死的计划,但弄瞎你眼睛的判决却写进了弹劾书。大家都同意了,除了海军大将博尔戈兰姆,他是皇后的走狗,后者一直唆使他弄死你,你那次运用‘无耻而非法’的手段扑灭皇后寝宫的大火,她一直怀恨在心。

  “三天后,你的朋友内务大臣就会奉命到你的住处向你宣读弹劾书,同时还要向你表明皇帝和阁员们的仁慈和恩典(因为他们只判决弄瞎你的眼睛)。毫无疑问,皇帝认为你会对此感激涕零,低声下气地老实接受,为确保刑罚顺利执行,将由二十名御医前来进行手术,到时候会让你躺在地上,将利箭射入你的眼球。

  “现在请你好好想想该如何应对吧。为避嫌疑,我得赶紧像刚才来时那样偷偷地溜回去了。”

  这位老爷走后,只剩下我一个人,心中茫然一片、疑惑万分。

  依照这位皇帝和他臣子们的惯例(据说本朝采取的惯例与前朝有很大的差别),每当朝廷做出对某一罪行的残酷判决(无论是为君王泄愤,还是为宠臣报仇),皇帝总喜欢对全体内阁成员发表演讲,展示他的宽大与仁慈,并宣称,他的这些品质举世闻名、普天公认。演讲很快就会刊行全王国,再没有比那些歌颂皇帝仁慈的话更让老百姓害怕的了,因为大家都明白,颂词越是夸大其词,刑罚就会越发惨无人道,而受害人也就越冤枉。至于我本人,必须承认,我的出身和教养是没有做朝臣的资格的,也不懂明辨是非,因此,我简直想不出他这么判决有什么宽大和恩典可言,反倒觉得(这也许是错的)与其说是宽厚倒不如说是苛刻。有时,我想干脆去受审,虽然我不能否认弹劾书上所列的几项事实,但我总希望他们能对我减轻刑罚。但我这辈子也曾阅读过不少关于政治案件审判的书籍,发现结果总是由审判官们自以为是地结案了事,在这种紧要关头,面对如此位高权重的敌人,我不敢走上述这一条充满危险的路。我也曾一度打算奋起反抗,因为我现在行动自由,那个帝国的全部力量也无法将我制服,我可以轻而易举地用石块把京城砸个稀烂。可是,想到我曾向皇帝发过誓,想到他赐给我的恩惠,授予我“那达克”的爵位头衔,我即刻惶恐地打消了这个念头。我永远学不会朝臣们那种恩将仇报的品德,只好劝慰自己说,既然如今皇帝对我如此不义,就让以前那一切应尽的义务也统统拉倒吧。

  最终我作出了一个决定,如果这决定会招来什么非议,那也不是毫无理由。我承认,倘若我经验丰富些,阅历广泛些,那么我完全可以既保全双目,又获得自由。要知道如果当时我就了解君王和大臣们(这是后来我在其它的朝廷里观察来的),以及他们如何对待罪行轻于我的犯人,我一定甘愿接受这样的便宜刑罚。但由于那时自己年轻气盛,又得到了皇帝陛下的许可,准我去朝见布国的皇帝,我便借此机会趁三天限期还未到,送了一封信给我的朋友内务大臣,说我按照我已得到的许可,决定当天早上就起身前往布雷夫斯克。不等对方回信,我就来到舰队停泊的海边。我抓起一艘大战舰,拴一根缆绳在船头,又拔起铁锚,脱下衣服连同夹在腋下的被子一起塞进船里。然后我拉起船,半走半泅地来到了布雷夫斯克皇家港口,他们已遣来两名向导带我前往与国名相同的京城。我把他们托在手上,直走到离城门不到二百码的地方,先让他们去通报有关大臣,表明我在此等候皇帝的命令。大约过了个把小时,我得到回复,说皇帝已经率领皇室成员及众臣前来迎接我了。我又往前走了一百码。皇帝及其随从从马上下来,皇后和贵夫人们也都纷纷下车,都没有任何担心受怕的表现。我匍匐在地上亲吻了皇帝和皇后的手,告诉皇帝我来践约了。我说,征得鄙国皇帝的许可前来拜见他这么一位伟大的君王,真是不胜荣幸,我愿意为他效劳,而这与我对自己的君王应尽的职责并不冲突。关于我失宠的事,我只字没提,因为当时我还没有接到正式通知,完全可以装作毫不知情的样子。我已经离开了他的势力范围,我推测皇帝不会马上公开那个秘密,但不久我就发现自己错了。

  这个朝廷如何款侍我,详情我不多赘述,总之其规格是和这位伟大君王的慷慨气度相称的。我如何被迫裹着被子睡在地上,如何迫切需要一间房子和一张床,这种种困难我也不在话下。

  第八章

  作者幸运地找到了离开布雷夫斯克岛的途径——经过重重艰难险阻——终于安全返回他的祖国。

  我到达后的第三天,出于好奇走到了东北海岸。我在离岸约半海里的海面上发现一个东西,看似一条翻了的小船。我脱掉鞋袜,趟水走了两三百码远,发现那东西又被潮水冲近了些,我清楚地看到那确实是条小船,我猜大概是被暴风雨从某条大船上吹落的。我立刻回城,请皇帝陛下借我在舰队损失后余下的二十艘最大的军舰,以及由海军中将率领的三千名水手。这支舰队绕道而行,我则抄最近的一条路回到当初发现小船的地方。这时小船被潮水冲得离岸更近了。水手们都随身带着我事先结结实实地拧在一起的绳索。大军舰一到,我脱了衣服涉水走到离小船不到一百码的地方,之后就只好泅水向前,一直泅到小船跟前。水手们把绳子的一头丢给我,我把它系在小船前部的一个小孔里,另一头则缚在一艘战舰上,可是我发现这样做效果不大,因为我的脚够不着水底,无法进行工作。于是我只好游到小船的后面去,用一只手尽可能地推着小船向前行。有潮水的帮助,我前进得很快,很快双脚就探到了水底,下巴也露出了水面。休息了两三分钟,我继续推船直到海水没过我的胳肢窝。现在,最艰巨的部分已经搞定,我拿出放于军舰中的另外一些绳索,先将其系好使小船和供我调遣的九艘军舰连起来。这时是顺风,水手们拉前面,我推后面,总算把小船弄到了距离岸边不足四十码的地方。等海潮退后,我才从海水里将小船弄了出来,在两千名士兵和绳索机械的帮助下,我把小船翻了个底朝天,发现它仅仅受了点儿轻微损伤。

  我不想把遇到的各种麻烦唠叨给读者听了,总之我花了十天功夫做了几把桨,然后再借助它们把小船划进了布雷夫斯克的皇家港口,我一到那儿,但见人山人海,目睹一艘这么庞大的船,大家都万分惊奇。我对皇帝说,我如此幸运,天赐给了我这艘船,它可以把我载向别处,他日我也许能够再返回祖国。我请求皇帝下令供给我修船的材料,同时还请他发给我离境许可证。他满怀好意地劝了我好一阵,才高高兴兴地应许了。

  期间我一直疑惑,为何从未听说利立浦特皇帝为我的事情给布雷夫斯克朝廷发来什么紧急文书呢?事后有人悄悄地告诉我,原来皇帝陛下一直没料到我已经知道了他的计划,他真当我是按照他的许可去布雷夫斯克践约了(满朝都知道这事),以为朝见完毕马上就会回去的。可是我迟迟不归,终于使他痛苦起来,他和财政大臣以及其它党羽商量后,派来一位携了对我的弹劾书的要员。这位使臣向布雷夫斯克皇帝表明其主子的仁慈,说陛下只不过判决弄瞎我的双眼,而我却逃脱正义的惩罚,又说如果我再过两个小时还不回去,“那达克”的爵位就将被剥夺,被宣布为叛徒。这位使臣还表示,为维持两帝国间和平友好的关系,他们的皇帝希望布国皇帝能下令将我捆绑送回利立浦特,接受叛国罪的惩处。

  商讨了三天,布雷夫斯克皇帝给了答复,其中大部分是望阁下谅解己方难处的客套话。在把我送回去的问题上,他说,请皇帝明鉴,办到此事绝无可能,即便我曾夺走了他的舰队,他仍很感激我在议和时帮过他不少忙。而且两国君王不久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因为我在海边找到了一艘巨大的船能够载我起航,他现在已经下令,靠我自己修理好它。他希望若干星期之后,两国就可以得到解脱,再不用负担这个供不起的大包袱了。

  使臣带着这样的答复回利立浦特去了。布雷夫斯克皇帝把事情的始末都告诉了我,同时秘密向我透露,若我愿继续为他效劳,他会竭力保护我。虽然我认为他的这番话是真心实意,但我已决定,不到万不得已,决不可以与身居高官显位或贵为君王的人坦诚相见、推心置腹,因此我对他的一番好意表示了万分感谢,并谦卑地拒绝了。我告诉他:既然命运赐给我一艘船,不管是好是歹,我都决心用它去漂洋冒险。我不愿再使这两位伟大的君王之间发生什么争执了。我全没察觉皇帝有什么不高兴,后来一次偶然机会,我发现他对我的决定还算满意,他的大部分大臣也如此。

  种种顾虑促使我决定比原计划提前离开,满朝文武也巴不得我早点走,都很愿意来帮忙。五百个工人在我的指挥下把十三层他们最结实的亚麻布缝在一起,为小船造了两面帆。我煞费苦心把十根、二十根或者三十根他们最粗最结实的缆绳拧成一根根的绳索。我好不容易在海边发现了一块巨石,就弄来做船锚。我获得三百头牛,用其油脂来涂抹船身,也做其它用途。我历尽万难,砍了几棵最大的树做成船桨和桅杆,多亏了皇家船匠的大力协助,我把粗活做好后,由他们进行精加工。

  摸约一个月后一切都准备就绪,我便差人向皇帝请命告离。皇帝率领皇室成员出宫送行,他仁慈地伸出手来,我匍匐在地上去亲吻,皇后和年轻的王子们也都让我吻了手。皇帝赐给我五十只各装二百斯布卢格的钱袋,还有一幅他的全身画像,我怕弄坏赶紧把画像放入一只手套。整个告别仪式极尽隆重繁琐之能事,我就不多对读者饶舌了。

  我上船,装载了一百头牛和三百只羊,再加上数量相当可观的面包和饮品,此外还备有许多熟肉,做熟它们需要四百名厨师同时工作。我还随身带了六头活母牛和两头活公牛,六只活母羊和两只活公羊,计划回祖国去繁殖。我又带了一大捆干草和一袋谷子,以便在船上喂养它们。本来,我还想再带走十二个本地人,可皇帝坚决拒绝了这件事。除了仔仔细细搜查我的衣袋,皇帝还要我以人格担保未带走他的任何臣民,就算他们自愿也不行。

  宜悉心准备好这一切后,我于一七○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早晨六点钟起航。当时海上正刮着东南风,我先向北航行了约四海里,到晚上六点,我在西北方向约半海里的地方看见了一座小岛。我照直而去,在小岛的背风面抛下了锚,这儿似乎无人居住。我吃了些东西后就入睡了。这一觉至少睡了六个小时,相当香甜,醒来后不到两个小时天就大亮。那一夜天空晴朗。日出前,我吃了早饭,然后起锚继续航行。这会儿风向很顺,按照袖珍罗盘的指向,我按前一天的航向继续行驶。当时我的计划是,倘有可能把船航行到我有理由相信位于凡迪门兰东北面的一个小岛去。一整天我一无所获,不过第二天下午三点钟左右,据我推算离开布雷夫斯克已经有二十四里格,我正向东方驶行,就瞧见一艘帆船向东南方行驶。我向那船呼救,却毫无回应。不过那时风力渐减,我渐渐地追了上去。我扬帆全速前进,那船半小时后也发现了我,就扯起了旗,还放了一枪。我没想到还有希望再次见到我亲爱的祖国和我留在那里的亲人,那快乐真是莫可名状。那船降帆慢行。在九月二十六日傍晚五六点钟,我终于赶上了它,一见那船上的英国国旗,我的心就怦怦直跳。我把牛羊都装入上衣口袋,带上我所有的给养和货物上了那艘船。那是一艘经北太平洋和南太平洋由日本返航的英国商船,船长约翰·比得尔先生是戴浦特律[位于孟买北部印度的一个城市。

  ]人,他很有礼貌,是位出色的海员。

  此时我们处于南纬三十度。船上大概共有五十名水手,其中还有我的一位老同事,名字叫彼得·威廉姆,他当着船长的面,夸了我半天。这位先生待我很和气,请我告诉他我来自何方去向何处,我只回答了几句话,他就以为我发了疯,以为我的危险经历使我神经错乱了。我把黑牛和黑羊从口袋里掏出来,他见了惊讶万分,这才对我说的话确信不疑。接着我又拿出布雷夫斯克皇帝赠送给我的金币、皇帝的全身画像以及其它那个国家稀罕物件。我赠了他两只各装二百斯布卢格的钱袋,许诺到了英国再送他一头怀孕的母牛和母羊。

  此后的旅程总体顺利,我就不向读者特别叙述了,免得讨嫌。

  我们抵达唐兹[著名锚地,位于英格兰肯德郡的海岸。

  ]是一七○二年四月十三日。我唯一不幸的遭遇就是让船鼠拖去了一只羊,我在一个小孔里发现它时,羊肉已经全被啃光了,只剩骨头。其余的牛羊我都把它们安全地带上了岸,把它们放在格林威治的一个滚木球场草地上吃草,那里的草相当细嫩,虽然我总担心它们吃不好,但它们吃得很尽兴。若不是船长给了我几块精致的饼干,我拿来磨成细末,再搀上水作它们日常的食粮,在那么漫长的航行途中,我真不敢担保能保住它们的性命。在英国停留的短暂期间内,我给许多贵人看了牛和羊,由此赚了不少钱,在我开始第二次航海以前,我把它们卖了六百英镑。等我回来以后,发现它们繁殖得相当快,尤其是羊。但愿毛纺业能因这种精细的羊毛获取好利润。

  我同妻儿仅呆了两个月,因为我一心想去异国观光旅游,再也坐不住了。我留给妻子一千五百英镑,把她在瑞德利夫的一幢相当不赖的房子里安顿好。我带走了剩余积攒,其中一些是现金,一些是物品,我想以此作本再赚些钱。我的叔叔约翰给我在易平[位于英格兰埃塞克斯郡的一个城市。

  ]附近留了一块田产,大约有三十英镑的年收入;我又把脚镣巷的黑公牛旅馆长期出租,每年的进项因此更多些,这样我就不用担心在我离家出海时,家人去靠教区赈济了。我的儿子约翰尼这时已念中学了,给他取这个名字是为了纪念他叔叔,他这孩子很有前途。我的女儿贝蒂已嫁了个好人家,也有了孩子,在家操持家务。同妻子儿女挥泪告别后,我上了一艘载重三百吨的商船,它名叫“冒险号”,正准备前往苏拉特[印度西部港口城市。

  ],统率这艘船的是利物浦[英国西部著名商业港口。

  ]的约翰·尼古拉斯船长。有关这次航海的情况,我就得留在游记的第二部中细说了。

  第二部布罗布丁奈格游记

  第一章

  描述一场大风暴——派出长舢板去取淡水,作者想了解那个地方的情况,就陪同前往——他被遗留在岸上,被一个当地人捉住,带进了一个农夫家中——他受到款待——目睹了发生在那里的几桩小事——描述当地居民。

  命中注定,我要劳碌不安地过一辈子。才回家两个月,我就又辞别了祖国。一七○二年六月二十日我在唐兹上了“冒险号”,此船开往苏拉特去,船长约翰·尼古拉斯是康渥尔郡[英格兰的一个郡。

  ]人。我们一帆风顺地到了好望角,在那儿上岸取淡水,但发现船身有一个漏洞,我们就卸下货物就地过冬。因船长得了疟疾,一直到三月底,我们才离开好望角。启航后航行顺利直到穿过了马达加斯加海峡[印度洋毗邻非洲东海岸的一个岛。

  ]。但是船行驶到那个岛的北面大约南纬五度的地方,风势突变。从十二月初到五月初,这一带海上通常吹西北方向的恒风,可是四月十九日那天,风向开始往西偏,风势也变得猛烈得多,这样一连刮了二十天,把我们吹到摩鹿加群岛[旧指印度尼西亚东北部的马鲁古群岛。

  ]东面一点。根据船长五月二日的观测,我们大约位于北纬三度。这时,风停了,大海又恢复了平静,我也兴奋异常。但富有航海经验的船长(尤其对这一带海域他烂熟于心)却告诉我们要做好思想准备,迎接新风暴。果然风暴次日就来了,这是南风,也就是所谓的南季节风。

  发现风有可能吹掉东西,我们就收起了斜杠帆,另外还站一边预备把前桅帆也收了。然而天气实在恶劣,我们查看了一下船上的炮仗的情况,看它们是否都已拴牢,接下来连后帆也收了。船已经偏离航道太远了,我们认为,与其让它这样慢慢地行驶或者放下帆随波逐流,倒不如让它扬帆猛进。我们卷起前桅帆把它定住,然后将前桅帆下端索拉向船尾,船舵吃风很紧,船便顺风而驶,速度迅猛。我们把前桅落帆索拴在套索桩上,但是帆碎裂开来,我们只好把帆收起来放进船里,解除上面的所有东西。这是一场凶险万分的风暴,海浪相当猛烈地冲击着。我们拉紧转舵索以帮助舵工掌舵。我们没有降下中桅,让它依旧直立着,因为我们知道,只要中桅立在那儿,船就能行得稳,而我们有了操纵的余地,船行驶起来也就顺利得多了。风暴之后,我们扯起了前桅帆和主帆停下船。随后我们升起了尾帆、中桅主帆和中桅前帆。我们的航向经西南风的吹动保持东北偏东。我们顺利地拉下右舷的上下角索接到船上,打开迎风面的转帆索和空中供应线,在上风滚筒的作用下,背风面的转帆索则朝前绷紧、套牢,再拉过后帆上下角索使其迎着风,如此一来,船就能尽量沿着航道全速行驶。

  一阵强劲的西南偏西风接替了这场风暴。据我估算,我们已经被吹到了东面大约五百里格的地方,就连船上最年长的水手这时也拿不准我们究竟是在世界的哪个部位了。我们的储存还能维持,船尚坚固,水手们也都个个健壮,但淡水相当缺乏。我们认为,还是沿着原来的航线行驶为好,不转向北方,那样的话我们也许会到达鞑靼[旧指西伯利亚。

  ]的西北部,驶入冰冻的海洋。

  一七○三年六月十六日,中桅上的一个水手发现了陆地。十七日,我们真切地看到了一座大岛抑或是一片大陆(我们不敢肯定是不是大陆),岛的南边有一片狭长的半岛,伸入了海中,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小港湾,但港内水太浅,无法停泊百吨以上的船。我们在这港湾附近一里格内的地方抛锚停船,船长派出十二名全副武装的水手,带着水桶乘长舢板去尽力寻找淡水。我请求船长让我和他们一起上岸去看看,看是否会有所发现。上岸以后,我们既看不到河流、泉水,也看不到人烟。水手们在海岸边来回搜寻,查看海边是否有淡水,我则独自往另一边走了大约一英里,发现这里岩石遍地,一派荒凉。我开始感到没劲,看不到什么能够吸引眼球的东西,就慢吞吞地朝港湾处走去。大海尽收眼底,我看到水手们已经上了舢板,在拼命朝大船划去。我正要向他们呼喊(虽然这没什么用),却忽然看到海里有一个巨人飞快地追赶着他们。他迈着大步,海水还不及他的膝盖,但是水手们领先了半里路,那一带海里又处处遍及锋利的礁石,那怪物才放弃追赶舢板了。这都是我后来听说的,因为当时我哪里还敢坐观这种惊险场面,而是沿着当初走过的路拼命奔跑,不一会儿我爬上了一座陡峭的小山,从那里我才大致看清了这是个什么地方。我发现这是一片耕地,但起初那草的高度就吓了我一跳,在这片似乎种着秣草的田地上,草的高度竟达二十英尺。

  下山后我走上一条大道,其实对当地人来说,我口中的大道是麦田里的一道田埂。收获的季节就快到了,田里的麦子至少有四十英尺高,我往前走了好半天,两旁什么也见不着。我走了一个小时才走到地头,麦田四周有道至少一百二十英尺高的篱笆,树木更是高得惊人,到底多高我根本无法估算。麦田与麦田之间是一段高耸的台阶,一共四级,每级台阶都有六英尺高,我毫无爬上去的可能,尤其是台阶的顶部,是一块高达二十英尺的巨石。我正竭力在篱笆之间寻找缺口,忽然发现一个当地人正从旁边的田里朝台阶走来,这人和我之前所见在海中追赶我们舢板的那人一般高大。他有教堂的尖塔那么高,我琢磨他一步能有十来码。我十分惊惶,跑到麦田中间藏起来,从那儿,我看到他站在台阶顶上,转身望着他右边的那块田,又听见他在叫喊,声音比扩音器扩出来的还要洪亮好几倍,由于这声音是来自高处,起先我还以为是打雷呢。这时,七个和他一模一样的怪物向他走来,都手持收割用的镰刀,那镰刀每把都长达我们的长柄镰六倍。这些人穿着不如第一个人,像是他的佣人或者雇工,听他吩咐了几句后,他们朝我藏身的这块田里走来,开始收割麦子。我尽量远远地躲着他们,但因为麦秆之间的距离有时还不到一英尺,我移动起来就极其困难,身体险些挤不过去,但我还是竭尽全力向前挪,来到一片麦子被风雨击倒的田地上。到此为止,我是无法再前进一步了:麦杆都缠结在一块儿,根本没法爬过去,而地上的麦芒又硬又尖,划破了我的衣服,刺进了我的肉。与此同时,我听到割麦人在缓缓逼近我,甚至不到一百码了。我筋疲力尽,沮丧万分,也彻底绝望了,于是便在两条田埂之间躺了下来,心想不如就此死去吧。想到妻子儿女就要成为孤苦无助的寡妇和失去父亲的孤儿,我不禁悲叹万分。我懊悔自己的任性无知,不听亲朋好友的劝告,非要作这第二次航行。我心情紧张不安,竟不由又想起利立浦特来,那里的居民全都把我看作是世上最大的巨人,在那里我能用一只手牵走一支皇家舰队,还创造了其它一些业绩,这些将永远载入那个帝国的史册,虽说这一切让后人难以置信,但有千百万人为此作证。我想到,在这个民族中间我却微不足道,就如同一个孤零零的利立浦特人站在我们中间,真是可耻啊。然而我又想到这还不是最不幸的事情,据说人类的身材越高大,性情就越野蛮越残暴,倘若我被一个野蛮的巨人捉住,他就会一口吃了我,除此之外还能如何?毫无疑问,还是哲学家们说得对,他们告诉我们:万事万物的大小都是相对的。也许命运就爱如此弄人,让利立浦特人也找到一个民族,那里的人比他们还要小,就像他们比我们小一样。谁又知晓,如此高大的巨人民族,是否同样会被世界上某个遥远地方的更高大的民族比下去呢?只不过那般的巨人,我们至今未曾发现罢了。

  当时我心里既乱又怕,禁不住胡思乱想起来。正当此即,一个割麦人已来到距我所躺之处不足十码的地方,我恐怕他再走一步,我就将被一脚踩扁,或者被镰刀割成两段。因此,就在他要继续往前移动时,我吓得声嘶力竭地大叫起来。巨人听到声音便就此停下,低头四下瞅了片刻,终于发现躺在地上的我。他犹豫不决,好似想抓住一个危险的小动物,却又怕被它抓伤或者咬伤,他十分小心谨慎,跟我在英国时偶尔捕捉黄鼠狼的情形差不多。终于,他鼓足勇气,伸出拇指和食指,拦腰从背后将我捏了起来,举到离他的眼睛不到三码远的地方,以便细细地看我。我猜出了他的意思,好在我当时很冷静,他把我举在空中,离地面约摸有六十英尺,虽然他紧紧捏住我的腰部,怕我从指缝里溜掉,我还是下定决心绝不挣扎。我只是抬眼望着太阳,两手合拢作出一副可怜相,并且低声下气、凄凄惨惨地说了几句符合我当时处境的话,因为我确实害怕他会把我摔到地上,就像我们通常对待我们想弄死的任何可恨的小动物那样。可是我真是福星高照,他似乎相当欢喜我的言语神态,开始把我看作一件稀罕的宝贝。他听不懂我的语言,但对我清晰的语音感到非常好奇。这时我忍不住呻吟起来,泪流满面,把头一个劲地往一边偏,尽量让他明白他手指捏得我很疼。他仿佛明白了我的意思,提起他上衣的下摆,把我轻轻地兜了进去,随即跑着去见他的主人,他的主人就是我在田地里最先看到的那位富有农夫。

  农夫将信将疑地听着佣人关于我的汇报(我从他们的交谈中推测),他捡起一根大约有手杖那么粗的麦秆儿,挑了挑我外衣的下摆,似乎怀疑我是否天生就有这么一层外壳。他吹开我的头发,认真端详我的脸。他把雇工们叫拢来,问他们(这是我过后才知)在田地里见没见过像我这样的小动物。接着他把我轻轻地放下,让我趴在地上,但是我马上站了起来,慢腾腾地踱来踱去,让这些人晓得我毫无逃跑之意。他们坐了下来,全都围着我,以便更清楚地看到我的举动。我脱下帽子,向那农夫深深地鞠了个躬。我又双膝跪地,举起双手,抬起双眼,扯着嗓子说了几句话。我从口袋里掏出一袋金币,十分谦恭地呈给他。他用手掌接过去,拿到眼前看看到底是什么,后来又用一枚取自他的衣袖上的别针拨弄了好几次,还是没弄明白那究竟是什么东西。于是我示意他把手放在地上,我再拿过钱袋,打开来,将金币尽数倒入他的手掌。除了二三十枚小金币以外,还有六枚西班牙大金币,每枚值四个比斯脱[一种西班牙的古代金币。

  ]。我看见他用舌头舔了一下小指尖,拈起一枚最大的金币,随后又拈起另一枚,可他似乎全然不懂这是些什么东西。他做手势让我将它们放回钱袋,又叫我把钱袋放回衣袋。我好几次递过去,请他收下,可他坚决不肯,我没办法只好收起来。

  那农夫至此才确信我是一个有理性的生灵。他不时地对我清晰地开口,但这声音传到我的耳朵里却如水磨一样刺耳。我尽量高声大喊,用几种不同的语言回答他,他也老是把耳朵凑近到离我不足两码的地方来听,可都无济于事,因为我们彼此完全听不懂对方的语言。他接下来让佣人们回去干活,自己就从口袋里摸出一块手帕,摊在左手上叠成双层,再手心朝上平放在地上,做手势叫我走上去,由于他的手不到一英尺厚,我很轻易就走了上去。我想我只有服从的份儿,又恐怕掉下来,所以就直挺挺地躺在手帕上面,他用手帕把我裹起来只露出头部,这样一来就更安全了,就这样他把我带回了他的家。一到家他就喊他的妻子,把我拿给她看,可她吓得尖叫起来,如同英国的女人见了癞蛤蟆或者蜘蛛一样转身就跑。可不消片刻,她见我举止安祥,并且她丈夫示意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十分听话,也就很快放心并渐渐地喜欢我了。

  时值正午十二点,佣人送来了午饭。菜就是满满一碟肉(这倒也符合农家俭朴的生活传统),那碟子的直径足有二十四英尺。共餐的有农夫、他的妻子、三个孩子和一位老奶奶。他们坐下后,农夫把我放在桌上离他不远的地方。饭桌有三十英尺高,我吓得直发晕,尽可能地离桌边远一些,以防跌落下去。那妻子切下一小块肉,连同一些面包屑放在一个木盘子里,搁到我面前。我十分礼貌地行了个礼,拿出刀叉就吃了起来,他们见状十分开心。女主人吩咐女佣取来一只容量约为两加仑的小酒杯,斟满了酒,我十分吃力地用两只手将酒杯捧了起来,以极为恭敬的态度把酒喝下,一边用英语竭力提高嗓门道:为夫人的健康干杯。大家都开心地笑了起来,几乎把我的耳朵都震聋了。酒并不难喝,味道像淡苹果酒。接着主人向我作手势要我走到他面前那块切面包用的板子那儿去。我一直惊魂未定(宽容的读者会很容易体会并原谅我的),所以在桌上走的时候,不巧被一块面包屑绊了一跤,摔趴在桌子上,不过并无大碍。我马上爬了起来,看到这些好人都很关切的样子,我就拿起帽子(我一直出于礼貌把帽子夹在腋下),挥过头顶,连呼三声万岁,表示我并没有跌伤。就在我继续向我的主人(此后我将这样称呼他)走过去的时候,他那坐在他身边的小儿子,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家伙,猛地抓住我的双腿,将我高高地举在空中,吓得我全身发抖。他父亲赶紧把我从他手里抢过来,还狠狠地打了他一记耳光,呵斥佣人把他带走,不允许他再吃饭了,这记耳光真是力道千钧,要在欧洲,一队骑兵也受不了如此的重击。为防止因此而跟那孩子结怨,而且也从心底里对他的冒犯表示谅解,谁在童年时代不爱玩弄麻雀、兔子、小猫、小狗之类的小动物呢?于是我跪下来,指着孩子,尽可能地让主人明白,我希望他能饶了他儿子。那父亲答应了,小家伙重新回到座位上,我走过去吻了他的手,我的主人也拉过他的手让他轻轻地抚摸我。

  大家继续吃饭,这时女主人的爱猫窜到她怀里来了。我背后一阵喧闹,听起来就像十二个工人在织袜子,扭头看去才发现原来那畜生在打鼾,当女主人爱抚着喂它时,我见到了猫脑袋和一只爪子,我估计那只猫足有三头公牛那么大。我老远地站在桌子的另一边,与猫相距五十多英尺,女主人也怕它突然跳过来抓我,所以紧紧地抱着它。尽管如此,那畜生狰狞的模样还是让我感到分外忐忑,可是倒也没有发生什么危险。我的主人把我放到距它不足三码远的地方,它竟对我视而不见。我常听别人说起,而且自己旅行的经历也能证明,在猛兽面前逃跑或表露恐惧,只会引起它来追踪攻击你。因此,面对危险,我拿定主意要表现出满不在乎的样子。于是我毫不畏惧地在它面前踱步,来回五六趟,距离它不到半码远,它把身子往回缩,倒似乎有些怕我。至于狗,我倒不大害怕,这时候正好有三四条狗进了屋子,这在农家极其寻常;其中的一条是獒犬,身躯比四头大象还要大,另外的一条灰狗,不如獒犬大,却更高些。

  快吃完午饭时,保姆怀里抱着个一岁的小孩走了进来,他一见我就放声大哭,那哭声极响,从伦敦桥至切尔西[位于伦敦西南部的一个住宅区,距伦敦桥约5英里。

  ]都能听到,他像平常孩子一样呀呀了半天要拿我去当玩具。做母亲的只知道溺爱孩子,就把我拿起来送到孩子跟前,他立刻拦腰抓住了我,一口吮住了我的头,我大吼起来,吓得那个小淘气一松手就把我丢了,要不是他母亲用围裙接住了我,我肯定跌断了脖子。保姆用了一只拨浪鼓哄孩子不哭,这是一种空心的盒子,里边装上几块大石头,用一根缆绳拴在孩子的腰间,但无济于事。她只有使出杀手锏,让孩子吃奶。我得承认,我从来没有见过大得如此令人反胃的乳房,我真不知如何形容,才能让好奇的读者对其大小、形状及色泽有所认识。乳房耸出足有六英尺高,周长至少有十六英尺。**几乎有我的半个头大,**和乳房上布满黑点、疱疹、雀斑,没有比它更令人作呕的东西了。她坐在那里以便于喂奶,我就站在桌上,离她很近,所以看得真真切切。这使我不禁想起了英国的太太小姐们,她们的皮肤多美啊,也许只是因为她们跟我自己的身材一样,如果想吹毛求疵的话,那只好借助于放大镜了。我们曾做过试验,最光滑洁白的皮肤透过放大镜看,也粗糙坑洼、色泽难看。

  我记得,那些利立浦特小人的容貌在我看来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就此,我曾同那里的一位学者谈论过,他是我的好友,他说从地面上远看时,我的面貌比较俊俏光滑,但是当我把他拿在手上,让他从近处看我的时候,他得承认,乍看之下着实恐怖。他说我的皮肤上有许多大坑,胡茬比野猪鬃还要硬十倍,面孔色彩纷杂,看了让人十二分地不舒服。不过请允许我为自己辩白一下,我其实和我国的大多数男同胞一样漂亮,每次旅行也没能把我晒黑。另一方面,说起朝廷里的那些贵夫人时,他常常跟我说,这个人有雀斑,那个人嘴太宽,还有什么人鼻子过大,可是我什么端倪也瞧不出来。我承认学者对我长相的见解十分精辟,所以我在这里必须说明一下,否则读者们会真的以为这些巨人都是丑八怪呢。平心而论,这是一个俊俏的民族,特别是我的主人(虽然他仅仅是一个农夫),在距他六十英尺远的地方看他,模样还是相当匀称端庄的。

  我的主人吃过午饭要去干活。从他的神情和态度中,我能判断出他在仔细地叮嘱他的妻子要好好关照我。我累得昏昏欲睡,女主人看出来了,就把我放到她自己的床上,给我盖上一块干净的白手帕,但那手帕比一艘战舰的主帆还要大,也粗糙得多。

  我大约睡了两个小时,做了个梦,梦见自己正同妻儿一起呆在家里,醒来后又平添了好些烦恼。我发现在一间两三百英尺宽、两百多英尺高的大房间里,自己孤伶伶地躺在一张二十码宽的床上。女主人料理家务去了就把我锁在房里。床离地有八码。因为生理上的需要,必须下来不可。我不敢高声叫喊,即便是喊了,我睡的房间离那家人所在的厨房如此之远,我这样的嗓音也根本不顶用。正当此即,两只老鼠缘着床帏爬了上来,在床上跑来跑去乱嗅一气。有一只差点跑到了我的脸上,我吓得一骨碌爬了起来,抽出腰刀进行自卫。这两只可怕的畜牲竟敢对我两面夹击,其中一个用前爪抓住了我的衣领,幸好不等它伤害到我,我就划破了它的肚子。它倒在了我的脚下,另一个瞧见了同伙的下场,慌忙逃跑,在逃跑过程中背后被我狠狠地砍了一刀,血涔涔地淌了出来。战斗胜利后,我慢悠悠地在床上来回踱步,调整呼吸养一养精神。这两只畜生有一条大獒犬那么大,相当灵活凶狠,如果我睡觉前脱下衣服,它们肯定会将我撕成碎片,美餐一顿。我量了一下,发现死老鼠的尾巴只差一英寸就足有两码。老鼠还横尸原地,不停流血,虽然感到恶心,但我却无法把它拖下床去。后来我见它还没死透,就举刀朝它的脖子猛砍而去,它这才一命呜呼了。

  没多久,女主人回到房间,一见我浑身是血,她就赶紧用手捧起我。我一边指向死鼠,一边笑着做出表示我并没受伤的手势。她很是高兴,就叫女佣用火钳夹起死老鼠,扔出窗去。然后她把我放在桌上,我把沾满了血的腰刀拿给她看,又用上衣的下摆把刀擦干净,然后放回刀鞘。这时我急不可耐地要做一两件别人无法替代的事情,就竭力让女主人明白,我想要她把我放到地上。她把我放在地上以后,我就不好意思地指指门向她连鞠几躬,不知该如何更好地表达我的需求。好心肠的女主人终于勉强明白了我的意思,她又把我拿起来,走进花园再把我放下。我离开她大约两百码,一面做出手势请她别看我也别跟着我,然后我藏进两片树叶之间解决了生理需求。

  我不厌其烦地书写此类琐事,希望尊敬的读者能够谅解。无知的俗人看来,这类事也许不足称道,但事实上,它们无疑有助于丰富哲学家的想象,拓宽他们的思想,于公于私都有益,而这就是我将这篇游记和其它几篇游记公布于众的惟一目的。我所关注的主要是事实,丝毫没有在学问或风格上炫耀卖弄。这次旅行的全部情节给我留下了强烈的印象,被我牢牢地记在脑海里,因此我写时并没有漏掉任何重要事情,但是经过严格的校订,我删去了初稿中比较次要的几段,主要怕人家批评我的游记沉闷而琐碎。作为一个旅行家,倘若不受一点儿指责那才稀奇呢,别人的批评有时也是颇有道理的。

  第二章

  描述农夫的女儿——作者被带到一个集市上,然后被带到首都——旅途中的详情。

  我的主人有个女儿刚刚九岁,她的聪明能干远远超过了她的年龄。她做得一手好针线活,打扮起她的娃娃来也十分在行。她和母亲设法为我做了一个婴儿摇篮,好让我在里面过夜,摇篮放在衣柜的小抽屉里,再把抽屉放在一块吊板上以防老鼠惊扰。我和这家人住在一起的所有日子里,这就是我的床了。后来我开始学习他们的语言,能够让他们明白我的需要,那床也就逐步被改进得越来越方便舒适。这小姑娘很聪明,我只当着她的面脱过一两次衣服,她就会给我穿衣脱衣了,不过,只要她肯让我自己动手,我是决不会去麻烦她的。她给我做了七件衬衫,还有一些内衣,用的都是上好的布,实际上这些布比麻袋还要粗。她经常亲手给我洗这些衣服。她还是我的语言教师,我每指一样东西,她就告诉我此物用本地语怎么说,所以没几天工夫,周围的事物都能被我叫出名字来。她有四十英尺高,在同龄人当中显得矮了一些,但她的性格和蔼可亲。她给我起了个名字,叫“格立锥格”,全家人都这样叫我,后来全国的人也都这样称呼我。这个词意义和拉丁文里的nanunculus,意大利文里的homunceletino,英文里的mannikin一样。全仗她的照料,我才能在那个国家里活下来。我在那里的时候,我们从未分开过,我管她叫我的“格兰姆克丽琪”,意思是小保姆。倘若我不在此郑重提起她对我的关心爱护,那我就太忘恩负义了,我真心希望能够报答她的恩情。她本该得到报答,但我却有理由相信,因我的缘故她恐怕会受到屈辱,尽管对此我既无辜又无奈。

  这时,发现了一只怪兽的消息开始在街坊四邻中传播开了,人们传说我主人发现的怪物大约有“斯卜莱努克”那么大,但跟人如出一辙,还能模仿人的一举一动。它似乎有自己的语言,也哼哼叽叽地学会了几句他们的语言,两条腿直立行走,性情温顺、彬彬有礼、召之即到,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它的四肢是世界上最漂亮的,面孔比贵族家里的三岁女孩还要白嫩。住在附近的一个农夫是我主人的好朋友,特地来拜访我们,打听这件事是否是属实。我主人马上就把我拿了出来,放在桌上,我听从主人的吩咐在桌子上走路,抽出腰刀又放回到刀鞘里,我向主人的客人致敬,用自己的语言问候他,又对他说欢迎光临,一切全是我的小保姆教我的。这个人人老眼花,想把我看个究竟便戴上眼镜。这一戴,却叫我忍俊不禁起来,因为他的眼睛就像两轮满月,正从窗户照进房间来。当这家人弄清楚缘由,也和我一同大笑起来,这个傻头傻脑的老头子竟勃然大怒,变了脸色。以我的不幸遭遇来说,指责他是个守财奴真是一点也不过分,他给我的主人出了一个馊主意,让主人趁集日把我带到邻近的镇上去展览。那镇子离我们这儿大约有二十二英里,骑马到那儿需要半个小时。当我看见主人和他的朋友叽里咕噜地说了好一阵子,有时还指着我,我就猜到他们可能是在打什么坏主意了。我很害怕,似乎觉得我已经听明白了他们的意思。第二天一早,我的小保姆格兰姆妲克丽琪就把从她母亲那里巧妙探听来的消息悉数告诉了我。可怜的姑娘很羞愧我的遭遇,也伤心不已,她抱着我痛哭流涕。她怕那些野夫市侩会伤害我,他们把我拿在手上就会置我于死地,或者弄折我的四肢。她还说我是那么的诚恳随和,又那么的重视名誉,现在要被拿去给一帮最下流的人当把戏耍赚钱,我该感到多么大的耻辱啊。她说爸爸妈妈都曾经答应过她,格立锥格是她的,可是现在她发现他们又和去年一样要哄骗她了,那时候他们骗她说给她一只小羊,然而羊一养肥,他们就把它卖给了屠户。老实说,我自己倒没有像我的保姆那样担心。我一直抱着强烈的愿望,希望有一天我会恢复自由。至于被人当做怪物带着到处跑这种不体面的事儿,我就把自己当作是这个国家里的一个地道的异乡人,有朝一日我回到英国,人们也决不会因为我有过这样的不幸遭遇而非难我,因为即便是大不列颠国王自己,处在我这样的位置,也同样难逃此种厄运。

  我主人采纳了他朋友的点子,到了下一个集日,便把我装在一个箱子里,带到了邻近的镇上。他的小女儿也一同随行。在马上她坐在他的后面。箱子四周封得很严实,只留一个小门让我进出,还留了几个小孔流通空气。细心的小姑娘特意把一条她婴儿床上的被褥放在了里面,好让我躺上去。但是,走了不到半小时的路程,我就被颠得晕头转向了,因为马迈一步就约摸有四十英尺,跳的也高,箱子在马上比在波涛翻滚的大海上航行的小船颠得还要厉害。我们的旅程比从伦敦到圣奥尔班[位于伦敦西北部的一个城市,距伦敦约20英里。

  ]还要远些。我的主人在一家旅店里住了下来,这是他常常光顾的地方,他先和店主人商量了一阵,又作了一些必要的准备,接着就雇了一名“格鲁特鲁德”,就是喊事员,通知全镇让大家到绿鹰旅店来观赏一头怪兽,它的大小还不及一头“斯卜莱努克”(该国一种身长约六英尺样子很美的动物),从头到尾都人模人样,会说几句话,还能耍一百种有趣的把戏。他们把我放到旅店最大的房间里的一张桌子上,房间面积差不多有三百平方英尺。我的小保姆紧挨着桌子站在一张矮凳上,一边照顾我,一边指挥我表演。主人为了避免人群拥挤,每一次只允许三十个人观看。我听从小姑娘的指挥在桌子上走来走去,她在我的理解范围之内用自己的语言问我几个问题,我尽可能大声回答。我向四周的观众多次致敬,欢迎他们的光临,也用上了我学会的其它一些当地话。我拿起一个盛满酒的针箍为大家的健康干杯,这个针箍是格兰姆克丽琪送给我当杯子用的。我抽出腰刀舞弄了一会儿,完全是英国击剑家的派头。小保姆又给了我一节麦秆儿,我拿它当枪耍了一阵,这玩意儿我年轻时曾学过。那天我一共表演了十二场,常常被迫一遍又一遍地重复那些舞刀弄枪的把戏,直到累得奄奄一息,痛苦不堪。看过我表演的人出去大肆宣扬,因此人们都想冲进门来看我。主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除了我的保姆以外,他不准任何人碰我。另外为了防止危险,桌子四周围了一些长凳子,隔开一段距离使人们伸手够不到我。但是一个倒霉的男学生拿起一个榛子对准我的头部扔了过来,差一点就击中了,那榛子来势凶猛,差不多有一只番瓜那么大,倘若击中了我肯定会脑浆迸裂。不过我很开心看到这小流氓被痛打了一顿,并给轰出了房间。

  我的主人郑重宣布,下个集日他还要带我来展览,与此同时他给我弄了一辆车子,躺在里面确实舒服多了。当然,这也是为他自己考虑。因为第一次旅行已使我疲惫不堪,加上连续八个小时给人表演,我的两条腿几乎站不住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至少过了三天,我才恢复了体力。可是我在家里也得不到休息,因为方圆一百英里内的绅士们听说我的名声后,都赶到我主人的家里来看我。一共有不下三十人来看我表演,他们都带着妻子和孩子们(因为该国人口众多),每当我的主人让我在家里表演时,哪怕只演给一家人看,也要按一满屋的人数收钱。虽然有些日子没到镇上去了,但是,除了星期三(星期三是安息日),一个星期里我天天都不得闲。

  主人觉得我有利可图,决意带我到全国各大城市去。他准备好长期旅行中必需的一切东西,安排好家里的事情,就辞别了他的妻子,于一七○三年八月十七日当天,也就是我到这里大约两个月的时候,动身前往靠近该帝国中部、离家约三千英里的首都。主人让他女儿格兰姆妲克丽琪骑在马上坐在他身后。她把装着我的箱子系在腰上抱在怀里。箱子里面小姑娘都用她能找得到的最柔软的布垫好,布下面垫得厚厚的,箱子里放一张她的婴儿小床,还有我的内衣和其它的必需品,她竭力将一切都准备得无可挑剔。与我们同行的还有一名男佣,不声不响地驮着行李跟在后面。

  在沿途所有的镇子上,主人都计划演出,只要有生意还要到离大路五十或者一百英里的村庄里,或者大户人家去演。我们就这样一路停停走走,一天走不到一百五六十英里。格兰姆克丽琪为了照顾我,便抱怨马将她颠累了。她常常顺从我的要求把我从箱子里拿出来,让我呼吸新鲜空气,看看四野的风光,不过她总是用一根带子将我紧紧地牵着。我们过了五六条河,都比尼罗河和恒河要宽得多,也深得多,像伦敦桥畔的泰晤士河那样的小溪几乎一条也没有。在路上我们走了十个星期,除了在许多村庄和人家表演以外,我还在十八个大镇子里被展出过。

  十月二十六日,我们抵达首都,用他们的话叫做“罗布鲁格鲁德”,意思是宇宙的骄傲。主人在离皇宫不远的一条主街上找了一个住处,他照例贴出广告,把我的相貌以及我的本事详细描述了一番。他租下一间三四百英尺宽的大房间,又预备了直径六十英尺的一张圆桌,我将要在这上面表演。他还在桌面上离边缘三英尺的地方围了一圈同样高度的护栏,以防我掉下桌去。我每天演出十场,所有的观众都觉得十分稀奇有趣,非常满意。那时,他们的话我已经能说得相当不错了,他们和我说话,每个字我都能听懂。另外,我还学会了他们的字母,有时也能凑合解释个别句子。因为在家时格兰姆妲克丽琪就一直当我的老师,旅途中空闲时她也教我。她口袋里装了一本比《三松地图册》[法国地理学家三松(N.Sanson)绘制的地图册集,长宽分别约为25英寸和20英寸。

  ]大不了多少的小书,那是供年轻姑娘们看的一本简要叙述他们宗教的普通读物,就用这本书她教我字母,讲解词义。

  第三章

  作者被召进宫——皇后从他的主人农夫手里买下了他,作为礼物送给国王——他同陛下的大学者辩论——在宫中给作者准备了一个房间——皇后十分喜爱他——他为祖国的荣誉辩护——他和皇后的侏儒争吵。

  几个星期以来,我每天劳累不止,健康状况急转直下。我的主人呢,他靠我赚到的钱越多,就变得越发贪婪。我胃口大减,变得瘦骨嶙峋。那农夫瞧我这副德性,断定我时日无多,决定赶紧从我身上再多捞几把。他正在这样自个儿盘算、琢磨的时候,朝廷派来了一位“斯拉德拉尔”(引见官)。他命令我的主人立刻带我进宫演戏给皇后和贵夫人们解闷。原来此前有几位贵夫人看过我的表演,早就把我的美貌、举止和见识种种离奇的情状向皇后报告了。

  我的行为举止让皇后殿下和她的贴身侍从们无比欣赏。我跪下请求皇后恩准我吻她的脚,仁慈的皇后却伸出她的小拇指来给我吻。当时我已被放到一张桌子上,我张开双臂拥抱住她的指头,毕恭毕敬地用唇吻了她的指尖。她问了我几个关于我的祖国和我的旅行情况的一般性问题,我都尽量清楚简要地做了回答。她问我是否愿意住到宫里来。我恭敬地回答,我是我主人的奴隶,但要是我自己能做主的话,能终身为皇后殿下效劳,真是我莫大的骄傲。接着她就问我的主人将我高价出售干不干,他本来以为我活不到一个月了,巴不得把我卖掉,就要价一千块金币,皇后吩咐当场把钱付给他,每块金币大约有八百个穆阿多尔[葡萄牙与巴西的一种旧金币。

  ]那么大。但是,如果按照这个国家和欧洲的所有东西的比例,再按照金子在他们那儿的高价来计算一下,这一千块金币的数目还不抵英国的一千个畿尼[英国的一种旧金币,约为1英镑。

  ]。接着我就对皇后说,既然我现在是皇后殿下最卑贱的奴仆了,就请求陛下开恩,收下格兰姆妲克丽琪为陛下效劳,同时也继续做我的保姆和老师。她素来相当细致、善良地照顾我,她很懂得如何照料人。

  皇后殿下答应了我的请求,农夫也很容易地同意了,女儿能被选入宫他自然相当高兴,可怜的姑娘自己也禁不住面露喜色。我昔日的主人一边向我告别,一边说是他替我找了这么好的一个地方,然后退了出去。对此我不置一词,只是朝他冷冷地鞠了个躬。农夫走出宫门后,皇后问我为什么对他如此冷淡?我毫无顾忌地告诉皇后殿下,我唯一需要感谢他的是,当他在田野里发现我后,并没有当场把我这个可怜的、与人无害的小东西砸个脑浆迸裂,然而即便是这份情,我如今也已充分报答了他,他拿着我在国王里近一半的土地上演出,赚足了钱,如今又把我卖了个好价钱。我跟了他以后过的那种生活实在太苦,就是一个体力比我强十倍的动物也免不了要被折磨至死。因为我每天都要一刻不停地劳碌,给下流人解闷,我的健康受到了很大的损害。要不是我的主人认为我有生命危险,皇后殿下决不会买到这么一件便宜货。但是现在我可不怕有什么人再来虐待我了,因为我现在受到了伟大仁慈的皇后的庇护,她给大自然添光增彩,她是世界的宠儿,万民的福气,造物主的凤凰,我昔日的主人担心我会死,我希望那担心再没有什么根据,因为我已经感觉到,受皇后殿下威仪的影响,我的精神已经开始恢复。

  这是我的大致谈话内容,当时讲得结结巴巴,用词也很不恰当。后半部分仿照了本地人特有的说话模式,有些词语还是格兰姆克丽琪带我进宫时,现教给我的。

  对于我说话方面的欠缺,皇后十分宽容,但她非常惊奇,这么小小的一个动物竟会这么聪明而富有见识。她亲手拿起我,带到国王那儿。国王这时已经进了内宫。皇帝陛下是一位神情庄严肃穆的君王,他第一眼没有看清楚我的样子,就漫不经心地问皇后:从几时起她又喜欢起这个“斯卜莱努克”来了,因为那时我趴在皇后殿下的右手上,所以他把我当作是一只“斯卜莱努克”了。但是聪明而幽默的皇后却轻轻地放在写字台上,命令我向皇帝陛下叙述自己的身世,我就简单地说了几句。在内宫门口侍候的格兰姆克丽琪是一刻不见我也不行,这时就被叫了进来,证实了我到她父亲家里以来的全部经历。

  国王相当博学,比起他领土范围内的任何一位学者都毫不逊色。他对哲学、尤其是数学很有研究。然而尽管如此,在他没听见我说话之前,只看清了我的外貌,又看到我直立行走时,也只以为我不过是哪位能工巧匠设计的装有发条的机械玩具罢了。当时在这个国家里,这类机械制造业已经发展得相当完善。可一听到我说话的声音,又发现我说得既通顺又有逻辑时,他不由得大为吃惊。当我向他讲述我是如何进入他的王国时,他说什么也不相信,认为是格兰姆克丽琪和她父亲串通一气,故意教我这一套话骗人,其目的是为了赚取金钱。他这么猜想着,就又问了我几个别的问题,得到的依然是有理性的回答。我只是说话带点外国口音,用他们的语言不够纯熟,夹杂了一些在农夫家里学到的乡下土话,与宫廷里文雅的风格不相称,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别的缺点。

  皇帝陛下召来了三位刚好这个星期值班的大学者,学者轮流值班是这个国家的规矩。这几位先生相当仔细地考察了一番我的外貌,对我各持不同的见解。他们一致同意,按照大自然的一般规律,我是不可能产生出来的,因为我生来就不具备保全自己性命的能力,行动不够迅速,不会爬树,也不会挖地洞。他们非常精细地察看了我的牙齿,认为我是一头食肉动物,但是,与大多数四足动物相比,我根本不是它们的对手,就连田鼠之类的动物都比我灵活,所以他们无法想象我怎么能够活下来,除非是靠吃蜗牛或者其它什么昆虫,可他们又提出了许多理论上的证据,证明我做不到这一点。他们其中的一位似乎觉得我可能是个早产儿,另外两位则不同意这个观点,他们观察到我的四肢发育健全,也有了一些岁数,他们用放大镜清楚地看到了我的胡茬。他们不认为我是侏儒,因为我实在太小了,根本谈不上什么侏儒。他们国家最矮的、也是最讨皇后喜欢的侏儒,身高也有三十英尺。经过好一番争辩,最后达成的一致意见是,我是一个“瑞尔普拉姆·斯盖尔卡斯”,即“lususnaturae”[拉丁文,意为“天生的畸形儿”。

  ]的意思。他们的这种判断方法与欧洲现代哲学的精神如出一辙,欧洲的现代哲学教授们不齿原先那套玄学传统,因而发明了这种可以解决一切困难的妙方,使人类文明得到了难以形容的进步,而亚里士多德[古希腊哲学家。

  ]的门徒们却企图用玄学来掩饰他们的无知。

  等他们作出了这个决定性的论断,我要求发言。我郑重地告知皇帝陛下:我来自一个国家,那里有几百万身材和我一样的人民;那里的动物、树木、房舍都跟我们身体的大小相匹配。由此可以推断,正如陛下的每一个臣民在这里能够自卫、谋生一样,我在自己的国家也同样可以自卫和谋生。这就是我对那几位先生的论点的全部答复。而他们听了只报以轻蔑的一笑,说那农夫把我教得真好。

  国王毕竟见多识广,遣退了几位学者后,他派人召见农夫,好在那时农夫还未出城。皇帝陛下先是单独盘问农夫本人,然后再让他跟我和小姑娘对质,这才开始觉得我们告诉他的事很可能是真的。他叫皇后传令对我必须特别关照,并同意格兰姆克丽琪留下来继续照料我,因为他已经觉察了我们俩之间的关系特别默契。宫里专为她准备了一间舒适的房子,有一名女教师教她读书,一名宫女帮她梳洗,两名仆人帮她干些杂活。而我的生活起居全由她本人照顾。皇后命令为她制作家具的木工为我设计了一只箱子做我的卧室,但其规格式样必须先征得格兰姆克丽琪和我的同意。那人真是个能工巧匠,在我的指导下,他用三个星期的时间就给我做成了一间十六英尺方、十二英尺高的木头房子,这个房间有几扇可以拉上拉下的窗子、一扇门和两个壁橱,很像一间伦敦式的卧房。

  天花板上装了两个可供上下开关的合页,我的床也从这里放进去,那是皇后的装饰工人给我铺设的。每天,格兰姆克丽琪亲手把被褥拿出来晾一晾,晚上再放下去,用锁把我关在里面。有一名以制造稀奇小玩意儿著称的工匠用一种类似象牙的材料,给我做了两把带靠背和扶手的椅子,还做了两张带柜的桌子,我可以用来放零碎东西。房间的四壁包括地板和天花板都垫得厚厚的,以防那些搬运我的人粗心大意出什么事故,也可避免乘坐马车时把我给颠坏了。我要求在门上加把锁,防止老鼠跑进来。铁匠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打出一把他们从未见过的小锁(而在英国一座贵族府邸的大门上,我曾见过一把比它更大的)。我设法将钥匙放在自己的口袋里,生怕格兰姆克丽琪会把它弄丢。皇后又吩咐找出最薄的绸子给我做衣服,可惜跟英国的毛毯一般,仍嫌太厚了,披在身上十分笨重,我也只好慢慢地适应。衣服的式样是该国最新近流行的,既有波斯服的特点,又有中国服的韵味,看上去新颖别致,煞是好看。

  皇后非常中意有我作陪,少了我她简直都吃不下饭。她吃饭时,在她的饭桌上她左肘旁边摆一张桌子和椅子给我用。格兰姆克丽琪站在一张小凳子上,紧挨着我的桌子帮着照料我。我有一整套白银盘、碟和其它餐具,和皇后的比起来,也不过像我在伦敦的玩具店里看到的、那些摆设在婴儿房里的盆碟一样。我的小保姆把这些东西用一只小银匣装好,放在她口袋里,吃饭时我要用就拿给我,总是由她亲手把它们洗得干干净净。和皇后一起吃饭的只有两位公主,大的十六岁,小的当时才十三岁零一个月。皇后总是把一小块肉放到我的碟子里让我自己切着吃,她喜欢看我小口小口地吃东西,把这当成一件趣事。皇后实际上胃口并不大,但一口也能吃下一打英国农夫一顿饭的量,那情形着实让我恶心了好长一段时间。她能把一只足足有九只大火鸡大小的百灵鸟的翅膀连皮带骨头一口嚼个粉碎;她每口咽下的一小片面包也足有两个十二便士的面包那么大。她用一只金杯喝酒,一口就能喝下我们的一大桶。她的餐刀有两把拉直了的镰刀那么长。汤匙、叉子和其它餐具也都成相应的比例。我记得有一次出于好奇,格兰姆克丽琪带我去宫里看一些人吃饭,十几把像这样巨大的刀叉同时举起,我想在此之前我还从未见过如此骇人的情形。

  每逢星期三(如前所述,这天是他们的安息日),国王、皇后和亲王、公主们,照例在皇帝陛下的内宫里会餐。当时我已成为皇帝的大宠臣了,因此每逢此时我的小桌椅总放在他左手边的一个盐瓶前。这位君王很乐意同我交谈,向我询问起欧洲的风俗、宗教、法律、政治以及学术,对此,我尽可能给他一个满意的答复。他头脑清晰,判断精确,无论我说什么他都能发表十分睿智的见解。不过我得承认,一说起我亲爱的祖国,说起我们的贸易、海战和陆战、宗教派别和国内的不同派别,我的话就多了一些。他所受的教育使他带有很深的成见,听我这般滔滔不绝,终于忍不住用右手把我拿了起来,用另一只手轻轻抚弄着我大笑起来,问我是辉格党还是托利党。接着回过头对站在身后的首相说(当时首相侍候在皇帝陛下身后,手拿着一白色权杖,那差不多有“王权号”[当时英国最大的船。

  ]的主桅那么高),人类的尊严实在微不足道,像我这么点大的小昆虫都可以模仿。“不过,”他又说,“我敢说这些小家伙们也有爵位和官衔;他们造了一些蜂窝蚁穴,称之为楼宇城市;他们也装模作样地打扮一番;他们也谈恋爱、打仗、辩论、欺诈甚至背叛!”他口若悬河,气得我脸上红一阵白一阵,我们那宏伟的祖国,文明和武力的主宰者,是法兰西的克星,欧洲的仲裁者,是道德、信仰、荣誉和真理的中心,是世界的骄傲和荣耀,难以置信他竟然如此地藐视。

  然而,我当时的处境不允许我对这种侮辱表示出任何愤慨,仔细考虑过后,我甚至开始怀疑我是不是受了伤害。因为几个月下来,我已经看惯了这个国家的人的模样,听惯了他们的言谈,眼中所见的每一个物件也都大小相称,起初见到他们身躯与面孔时的恐惧如今已经消失,假如此时让我看到一群英国贵族和贵夫人,穿着华丽的生日礼服,装腔作势,得意洋洋,搔首弄姿,胡说八道,我肯定会嘲笑他们,就像这位国王和他的大臣们嘲笑我一样。皇后经常把我平托在手心,然后把手放在镜子前面,这样一来我们两个人的影像就完全摆在了我面前,我禁不住会嘲笑自己,说实在的,再没有比这样的对照更可笑的了。我因此真的开始怀疑:我自己的身材已经比原来缩小了好几倍。

  最令我愤怒委屈的莫过于皇后的侏儒了。这个国家有史以来个子最矮的人(我肯定他身高还不到三十英尺),发现如我这样一个比他矮得多的小家伙时,竟然变得蛮横无礼起来。每逢我站在皇后接待室的桌上,同宫中贵族、贵夫人们交谈时,他总是架子十足、昂然走过,经过我身旁时总免不了要说一两句俏皮话讽刺我的矮小。而作为报复,我只能叫他一声大哥,向他挑战要跟他搏斗,或者说几句宫廷小听差常说的俏皮话。一天吃晚饭的时候,我说的什么话惹恼了这个混蛋,他竟站到皇后的椅子上,一把将我拦腰抓起,扔进盛着奶酪的一只大银碗中,然后撒腿就跑。我当时正要入席,没防备有人要害我,结果整个人栽进了碗里,若不是我擅长游泳,很可能就要吃大苦头。当时格兰姆克丽琪正好在房间的另一头,而皇后则吓得一时乱了手脚。不过我的小保姆还是跑过来救了我,她把我提了出来,这会儿我早已吞下了半夸脱[容积单位,1夸脱为0.25加仑。

  ]多奶酪。他们把我放到了床上,我本人倒是没受到什么大的伤害,只是一身衣服全遭了殃。侏儒受到了惩罚,挨了一顿痛打,又被强迫把那碗我掉进去的奶酪喝光了。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重新得宠,因为没多久,皇后就把他赐给了一位贵夫人,此后我就不用再见他了,这使我十分满意。因为倘若不是这样的话,真不敢担保这坏家伙还会使出什么狠毒招数,报复我呢。

  从前他也通过一次卑劣的恶作剧来捉弄我,引得皇后哈哈大笑,但同时她也的确生了气。要不是我宽宏大量,替他求情,当时他就得滚蛋。那回皇后从盘子里拿了一根骨头,敲出骨髓后又照原样把骨头直立在盘子里,当时格兰姆克丽琪正好到餐具架那边去了,那侏儒便趁机爬上她照顾我吃饭时站的凳子,双手捉住我,握紧我的双腿就往骨头里塞,一直塞到了我的腰部。好半天,我卡在骨头里无法动弹,样子大概十分滑稽。我猜就这样过了差不多有一分钟,才有人发现我的处境。因为我不愿丢面子,绝不会哭喊。好在君王们很少吃热的肉食,我的腿没有被烧伤,只不过裤子和袜子都被弄得不成体统了。由于我的求情,那侏儒就只挨了一顿痛打,算不上什么惩罚。

  皇后每每取笑我的胆小怕事。她经常问我,是否我的同胞都和我一样是胆小鬼。事情是这样的:夏天里,这个国家的苍蝇十分恼人,这些可恶的害人虫个个都有邓斯特堡[伦敦西北的一个城市。

  ]的百灵鸟那么大,我坐在那儿吃饭,它们就在我的耳边不停地嗡嗡叫,不让我有片刻的安宁。有时苍蝇会落在我的食物上,拉上一些讨厌的蝇屎和卵,这我都看得很清楚,可是当地人却看不见,他们的大眼珠儿看起小东西来不如我的锐利。有时苍蝇会叮在我的鼻子上、前额上,狠狠地刺我一下。苍蝇的气味也很难闻,它们身上那种黏糊糊的稠状物我很容易就能看得一清二楚,据生物学家说,全仗这种物质,那些苍蝇才能够将脚倒贴在天花板上行走。我费尽力气来抵御这些可恶的动物侵扰自己,不过每次苍蝇飞到我脸上来,我还是禁不住要吓一跳。那侏儒总是抓来一把苍蝇,像我们的小学生常搞的恶作剧那样,在我鼻子底下突然将苍蝇放出,以此来吓唬我,讨皇后开心。我对付苍蝇的办法就是用刀将它们在空中劈成碎块,我敏捷的刀法,使得他们钦佩万分。

  犹记一天早晨,格兰姆克丽琪把盛我的木箱搬到了窗台上,让我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天气晴朗的时候她通常如此(我不敢让她冒险把箱子挂到窗外的钉子上,像我们英国人挂鸟笼子那样)。我拉起一扇窗板,刚在桌子边坐下来准备吃块甜饼当早饭,不料,那甜饼的香味引来了二十几只黄蜂,它们飞进了房间,嗡嗡的叫声比二十多只风笛奏出的低音还响。有的抓住甜饼一块块地把它抢走,有的劈头盖脸地飞来,闹哄哄地弄得我不知所措。我非常害怕它们整我,不过还是鼓足勇气站起身来,我拔出腰刀在空中向它们发起进攻。我杀死了四只,余下的都逃走了,我便立即将窗户关上。这些黄蜂都有鹏鸪那么大,我拔出蜂刺,发现它们有一英寸半长,像针一般尖利。我将它们全都小心地收藏起来,后来我曾在欧洲几个地方将它们以及其它一些稀罕玩意儿展出过,回英国后,我送了三根给格雷萨姆学院[英国皇家学院在伦敦的所在地。

  ],自己只留了一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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